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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桥镇生产企业:
当前,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,请各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按照“守牢自己的门、管住自己的人”的要求,共同维护好公众生命健康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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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实施生产复工备案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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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月10日起,企业将逐步复工。各生产企业要严格实施生产复工备案制,做到不备案不开工,开工采取“有限复工”“部分复工”等形式,确保“有序放开受控”。擅自开工者,法律责任自负。
复工前——企业按照复工条件,制定严密的复工方案,排摸复工人员信息,筹措防控物资,并向属地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电子材料。
复工报备,报送材料包括:
①浦东新区生产型企业复工备案表;
②生产型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(包括领导体系、责任分工、排查制度、日常管控、后勤保障、应急处置等内容);
③生产企业复工人员信息统计表;
④生产企业重点地区返沪人员信息统计表;
⑤浦东新区生产型企业复工承诺书。
复工后——每日报送变动情况
仓储物流企业参照以上执行。
联系方式:高桥镇人民政府区域发展办公室(张杨北路号室)。
电子邮箱:gqzq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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